重磅:上海2017年日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睦邻点等市级补贴资金下拨情况公布
关于下拨2017年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助餐点市级福利彩票补贴资金的通知
沪民老工发〔2017〕18号
索取号:AA9103003-2017-019
区民政局、老龄办:
为了支持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对完成2017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任务、重点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进行补贴。现就补贴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资金
(一)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017年,本市新建86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其中85家申请补贴)。根据相关规定,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建设补贴合计3405万元。已预拨2080万元,本次下拨1325万元(详见附件1);
(二)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2017年,共有74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验收合格,其中有70个申请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相关规定合计补贴461万元(详见附件2);
(三)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017年,本市新建125个、改造123个老年活动室,对新建和改建的设施补贴合计2805万元,已预拨1930万元,本次下拨875万元(详见附件3)。
附件:
1.2017年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项目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17年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项目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17年新建改造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补贴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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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项目补贴资金分配表及2017年新建改造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补贴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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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7年示范睦邻点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贴资金的通知
沪民老工发〔2017〕20号
索取号:AA9103003-2017-021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以下简称示范睦邻点)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70号)《关于培育发展本市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的指导意见》(沪老龄办发〔2017〕9号)《关于做好2017年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老龄办发〔2017〕10号)等要求,经各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核确认,对全市500家符合要求的示范睦邻点予以一次性补贴。现就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500家示范睦邻点,由市级福利彩票金按照每个示范睦邻点1万元的标准给予以一次性补贴,合计500万元。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点击图片可放大)
上海关于下拨2017年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贴资金的通知
沪民老工发〔2017〕21号
索取号:AA9103003-2017-022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
为支持本市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根据《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沪府发〔2016〕85号)《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70号)《关于2017年社区为老服务实事项目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安排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7〕4号)《关于开展本市2017年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沪老龄办发〔2017〕7号),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2017年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进行补贴。现就补贴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二、补贴资金
2017年,本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共68家,其中不申请建设补贴7家,根据相关规定,拟对61家下达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补贴合计3420万元(详见附件),扣除已预拨的1620万元,本次下拨1800万元。
三、补贴标准
对经评估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两档给予补贴。
(一)整体建设且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含)以上的,一次性补贴60万元。整体建设是指选址新建或在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整体规划、功能作较大调整的项目。
(二)局部改造,或者虽整体建设但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补贴30万元。局部改造是指在原有设施基础上增加场所设施及功能的项目。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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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源:上海市民政局网站